
硫培非格司亭药物知多少?由淄博市第一医院药品调剂科药师郝莹普及相关知识:本品适用于成年非髓性恶性肿瘤患者在接受容易引起发热性中性粒细胞抑制性抗癌药物治疗时,降低以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为表现的感染发生率。本品不用于造血干细胞移植的外周血祖细胞的动员。

本品在每个化疗周期抗肿瘤药物给药结束后48小时皮下注射1次。推荐使用剂量为一次注射固定剂量6mg。本品也可按患者体重,以100μg/kg进行个体化治疗。请勿在使用细胞毒性化疗药物前14天到化疗后24小时内给予本品。注射前,应当检查本品溶液是否澄清透明,如果有悬浮物质产生或变色,不得继续使用。

2~8℃避光保存。

特殊人群用药
妊娠分级暂无
哺乳分级暂无
老人儿童/肝肾

根据本品临床试验结果,本品主要不良反应如下:肌肉骨骼系统:疼痛较常见,主要是肌肉关节或全身疼痛等,严重程度多为轻度,多数可自行缓解;消化系统:恶心、呕吐、腹部不适、食欲差等;实验室检查:可见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其他一般症状:偶见乏力、头部不适、发热等;过敏反应:本品在临床试验中未观察到对本品过敏病例,但基于目前对生物制剂的科学认识,治疗性蛋白质大分子药品均有引起过敏反应的潜在风险。免疫原性:与所有治疗性蛋白一样,聚乙二醇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PEG-rhG-CSF) 具有潜在的免疫原性。本品临床试验中抗药抗体发生率为0.56%。
脾破裂、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严重变态反 应、镰状细胞危象、肾小球肾炎、白细胞增多症、毛细血管漏综合征和对肿瘤恶性细胞生长的潜在刺激效应。

已知对本品或其他聚乙二醇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rhG-CSF)及对大肠杆菌表达的其它制剂过敏者禁用。严重肝、肾、心、肺功能障碍者禁用。

目前尚未进行本品和其它药物之间相互作用的研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本品应在化疗药物给药结束后48小时使用 请勿在使用细胞毒性化疗药物前14天到化疗后24小时内注射。使用本品过程中应注意血常规的监测,特别是中性粒细胞计数的变化情况。如使用本品出现过敏症状或疑似过敏症状,需对治疗,如重复使用本品后过敏症状仍出现,建议不再使用本品。本品仅供在医生指导下使用。以下不良反应在国外同类药物研究中有报道,虽然在本品的临床研究中尚未观察到,也应在使用本品期间予以关注。
1.脾破裂 使用PEG-rhG-CSF后可能发生脾破裂,可为致命性。若患者在使用PEG-rhG-CSF后左上腹或肩部疼痛应警惕并及评估是否发生了脾肿大或脾破裂。
2.急性呼吸窘迫综合症(ARDS) 使用PEG-rhG-CSF的患者可能发生急性呼吸迫综合症。若患者在使用PEG-rhG-CSF后出现发热、肺浸润或呼吸窘迫,应马上就诊确定其是否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症。若患者出现急性呼吸窘迫综合症应停止使用 PEG-rhG-CSF。
3.严重过敏反应: 患者使用PEG-rhG-CSF后可能发生严重过反应,所报道的事件大多发生在初次给药过敏反应可在最初抗过敏治疗停止后的数日内复发。对PEG-rhG-CSF发生严重过敏反应的患者应水久停止用PEG-rhG-CSF。对己知PEG-rhG-CSF和PEG-rhG-CSF有严重过反应病史的患者,不得给予PEG-rhG-CSF。
4.镰状细胞病危象: 镰状细胞病患者使用PEG-rhG-CSF后可能发生镰状细胞危象。镰状细胞病患者在使用hG-CSF( PEG-rhG-CSF的母体药物)后可发生严重的甚至致命的状细胞危象。
5.肾小球肾炎 国外已有患者接受 PEG-rhG-CSF治疗后发生肾小球肾炎的报道。主要根据氮质血症、血尿、蛋白尿和肾活检明确诊断。一般来说肾小球肾炎在减少剂量或停用PEG-rhG-CSF后可缓解。如果怀疑是肾小球肾炎,需评估其原因。如果认为可能与药物相关,就应考虑进行PEG-rhG-CSF减量或中断治疗。6.白细胞增多症 接受PEG-rhG-CSF治疗的患者已经观察到白细(WRC)计数≥100x109/L。建议接受PEG-rhG-CSF治疗的患者在治疗期间应监控全血细胞计数(CBC)
7.毛细血管渗漏综合征 使用G-CSF(包括PEG-rhG-CSF)后已有毛细血管漏综合征的报道,表现为低血压、低蛋白血症、水肿和血液浓缩。发生的频率和严重程度不同,治疗延误可能会危及生命。应对发生毛细血管渗漏综合征症状的患者密切访,并给予标准的治疗,必要时进行重症监护。
8.对肿瘤恶性细胞生长的潜在刺激效应: 在肿瘤细胞系中发现可与PEG-rhG-CSF和rhG-CSF作用的G-CSF受体,PEG-rhG-CSF作为任何类型肿瘤的生长因子的可能性不能被排除,包括PEG-rhG-CSF未被批准应用的髓性恶性肿瘤和骨髄增生异常。

毒理学
遗传、生殖、致癌性
生殖毒性:文献资料显示:雄性或雌性大鼠在给予累积周剂量约高于推荐人体剂量的6-9倍时(根据体表面积计算),PFG-rhG-CSF并不影响生殖能力或生育力。妊娠大鼠在器官形成期、由交配到妊娠前半段、由妊娠早期到分娩及哺乳期开展了三项试验,当累积剂量约为人推荐剂量的10倍时,结果均未见流产或胎仔畸形。母体给药累积剂量约相当于人体剂量的3-10倍时,可见治仔出现暂时性波状肋骨(于妊娠后期出现,但在哺乳期结束时则未观察到)。妊娠家兔在器官形成期隔天皮下注射PEG-rhG-CSF,当累积剂量在人推荐剂量与人推荐剂量4倍范围内时(根据体表面积计算),可见母体动物食物消耗降低、体重减低,胎仔体重降低及胎仔头盖骨骨化延迟,末见结构畸形。当累积剂量达约人推荐剂量的4倍时,可观察到半数以上孕兔出现着床后丢失及自然流产的发生率增加。

过量表现
单次或多次安全给药的最大剂量尚未确定。6例健康志愿者单次皮下注射本品300μg/kg,没有观察到严重不良反应,平均白细胞峰值为65.5x109/L,中性粒细胞计数峰值为56.7x109/L,健康志愿者中性粒细胞计数均在后期观察期中恢复至正常范围。6例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单次皮下注射本品200μg/kg,不良反应均为轻中度,平均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峰值为38.5x109/L。
供稿科室:药品调剂科
编辑:冯志远 王端平
审核: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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