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先创建脚本文件,然后才能启动SQL Server 迁移助手(SSMA)控制台应用程序。 如有必要,还可以创建变量值文件和服务器连接文件。
脚本文件可以分为三个部分:
本文详细介绍了每个部分。
脚本的配置显示在控制台脚本文件中。
如果在配置节点中指定了任何元素,则会将其设置为全局设置。 换句话说,它们适用于所有脚本命令。 如果要重写全局设置,还可以在 script-command 节中的每个命令中设置这些配置元素。
用户可配置的选项包括:
- 输出窗口提供程序:如果 属性设置为 ,则命令特定的消息不会显示在控制台上。
属性 说明 指定输出是否需要打印到文件或 stdout。 默认为 。 (可选) 文件的路径。 取消主机上的消息。 默认为 。
示例:
或
- 数据迁移连接提供程序:指定要考虑哪个源/目标服务器进行数据迁移。 Source-use-last-used 指示将上次使用的源服务器用于进行数据迁移。 同样,target-use-last-used 指示将上次使用的目标服务器用于进行数据迁移。 还可以使用属性源服务器或目标服务器来指定服务器(源或目标服务器)。
一次只能设置其中一个属性:
- (默认值)或
- (默认值)或
示例:
或
- 用户输入弹出窗口:允许在从数据库加载对象时处理错误。 提供输入模式,如果出现错误,控制台将按指定方式继续。
“模式” 说明 提示你继续()或出错()。 (默认值) 控制台显示错误并停止执行。 控制台继续执行。
示例:
或
- 重新连接提供程序:允许设置连接失败时的重新连接设置。 可以同时为源服务器和目标服务器设置此属性。
重新连接模式 说明 如果连接未处于活动状态,它将尝试重新连接到最后一个服务器,最多使用五次。 (默认值) 如果连接未处于活动状态,则会生成错误。
示例:
或
或
- 转换器覆盖提供程序:使你能够处理目标元数据库上已存在的对象。
操作 说明 控制台显示错误并停止执行。 (默认值) 覆盖现有对象值。 控制台跳过数据库上已存在的对象。 提示输入( / )。
示例:
或
- 失败的先决条件提供程序:可以处理处理命令所需的任何先决条件。 默认情况下, 为 。 如果 出现异常,则为无法满足先决条件而生成异常。
示例:
- 停止操作:在中间操作期间,如果要停止操作,则可以使用 Ctrl+C 热键。 SSMA 控制台应用程序的 SSMA 等待操作完成并终止控制台执行。
如果要立即停止执行,可以再次按 Ctrl+C 热键终止 SSMA 控制台应用程序。
- 进度提供程序:通报每个控制台命令的进度。 默认已禁用。 progress-reporting 属性包括:
示例:
或
- 记录器详细程度:设置日志详细级别。 这与 UI 中的所有类别 选项相对应。
记录器级别 说明 仅记录致命错误消息。 (默认值) 仅记录错误和致命错误消息。 记录调试和信息消息以外的所有级别。 除记录调试消息之外的所有级别。 记录的所有消息级别。
系统会记录任何级别的强制消息。
示例:
或
- 替代加密密码:如果 服务器连接文件或脚本文件中的服务器定义部分指定的明文密码,则替代存储在受保护存储中的加密密码(如果存在)。 如果未在明文中指定密码,系统会提示输入密码。
出现以下两种情况:
- 如果重写选项为 false,则搜索顺序为“受保护的存储 > 脚本文件 > 服务器连接文件 > 提示用户”。
- 如果重写选项为 true,则搜索顺序为脚本文件 > 服务器连接文件 > 提示用户。
示例:
不可配置的选项为:
- 最大重新连接尝试次数:当已建立的连接由于网络故障而超时或断开时,需要重新连接服务器。 允许重新连接尝试最多 重试,之后控制台会自动执行重新连接。 自动重新连接这一功能可以减少重新运行脚本的次数。
可以在脚本文件或服务器连接文件中定义服务器连接参数。 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 创建服务器连接文件。
脚本文件包含 XML 格式的迁移工作流命令序列。 SSMA 控制台应用程序按照脚本文件中显示的命令顺序处理迁移。
例如,Db2 数据库中特定表的典型数据迁移遵循架构>表的层次结构。
成功执行脚本文件中的所有命令时,SSMA 控制台应用程序将退出。 脚本文件的内容或多或少是静态的,变量信息包含在 变量值文件中 ,或者位于脚本文件中的一个单独的节中,用于变量值。
示例:
下面是脚本文件命令的示例:
产品目录的示例控制台脚本文件夹中提供了由三个脚本文件(用于执行各种方案)、变量值文件和服务器连接文件的模板:
为了保持相关性而更改其中显示的参数之后,可以执行模板(文件)。
可以在执行 SSMA 控制台中找到 脚本命令的完整列表
可以根据文件夹中可用的架构定义文件验证脚本文件。
- 创建变量值文件 (Db2ToSQL)
版权声明:
本文来自互联网用户投稿,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如若内容造成侵权、违法违规、事实不符,请将相关资料发送至xkadmin@xkablog.com进行投诉反馈,一经查实,立即处理!
转载请注明出处,原文链接:https://www.xkablog.com/sjkxydsj/63543.html